Article 4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筹、权责清晰、协调联动、规范高效的开发区建设管理体系,推动开发区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将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解决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