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人才工作部门应当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奖获得者纳入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才工作部门编制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规划,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引进、评价和激励政策,优化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结构,培养拔尖领军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构建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体系。支持青年人才发展,在课题资助、成果出版、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符合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