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会等单位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名录,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为建房村民提供本地乡村建设工匠查询服务,引导村民选择乡村建设工匠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