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特点,指导职业学校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大力发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需要的专业,培养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紧缺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对职业教育加强指导,定期发布产业需求、人才需求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