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网上登记服务,并与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加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动交易、缴税、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为经营主体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和抵押、查封等信息,提供网上查询、现场查询和自助查询服务。

鼓励在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场所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