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提升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优化综合立体交通布局,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畅通物流运输网络,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综合交通体系。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创新多式联运合作机制,优化运营线路,完善信息平台,降低交通物流成本。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