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田防护林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等相关工作。

(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统筹农田防护林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负责农田外防护林网建设、管理和保护,对木材经营加工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

(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田林网的建设、管理和保护。

(三)自然资源部门统筹保障农田防护林用地。

(四)水务部门负责农田防护林生态用水保障工作。

(五)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木材经营加工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协助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