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与管理。

本条例所称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划定范围的红岩水库、海龙水库、中桥水库、水泊渡水库及其干流和主要支流汇水面积内的地表水域和陆域。

省人民政府批复确认的市辖区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备用水源,适用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