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税费政策涉及财政部门、税务机关职责的,应当事先征求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收入预算草案时,应当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和税源实际,按照规定征求同级税务机关等预算收入征收机关的意见。
税务机关应当科学预测收入规模,按月将分税费种、分行业数据及时提供给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编制收入预算草案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供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