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旅游和文化、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传承人可持续培养机制,激励青年传承人成长;支持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融入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内容;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课程或者传承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建立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后继人才。
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合作,通过建立工作室、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等形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