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本市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实行名录管理。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列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用水单位定期进行用水审计。用水单位应当配合做好用水审计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