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汉中藤编非遗工坊是依托汉中藤编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
市、县(区)文化、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汉中藤编生产性保护,把非遗工坊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推动汉中藤编非遗工坊可持续发展。
汉中藤编非遗工坊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托汉中藤编项目技艺开展生产;
(二)具备能够开展生产的场地、基础设施、工具设备等条件;
(三)以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为重点,吸纳带动脱贫人口就业数量较多、成效较好。
Local Regulations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