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特殊需求,不断完善优待政策,逐步提高优待水平。
(一)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服务窗口、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办理相关事项提供咨询引导、操作指导、优先办理等服务;
(二)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完善挂号和诊疗系统、开设专用窗口或者快速通道、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服务;
(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服务,老年人乘坐城区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免费或者领取交通补贴;
(四)供水、供电、燃气、通信、邮政等相关企业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和便利服务,并在服务网点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优待标志、标识;
(五)金融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利,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并提供引导服务;
(六)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旅游景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应当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
(七)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老年人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八)为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
(九)其他优惠待遇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