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公安机关负责边境地区公安工作,指导、监督边境管理部门加强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活动。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等;边境管理部门负责进出边境管理区通行检查管理,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治安、户籍管理,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以及查处非法出入境活动等。

海关负责边境口岸等的进出境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的海关监管、检疫。

外事部门负责陆地国界联合检查和边界日常维护管理,做好涉及边境事务处置工作。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开展边境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