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边境管理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边境地区居住、通行、生产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