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中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中水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林业、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