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完善智慧蓉城规划、建设以及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考核评估工作机制,促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鼓励应用城市信息模型、高效算力等数字技术,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培育、集聚、发展数字技术创新生态。

加强智慧蓉城建设人才引育工作,推进智慧蓉城教育、科技、人才融合,探索建立适应智慧蓉城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