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Chapter 2 一般安全规定Article 9In force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环保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环保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环保负责。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5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