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公安、电信、网信等部门应当督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涉诈信息监测和处置等义务,指导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开展电话卡与互联网账号关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认证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并按照公安、电信、网信等部门要求,对涉案和涉诈异常互联网账号所关联注册的互联网账号重新进行核验,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