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按照《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