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激励引导措施稳定牡丹种植面积,规划建设牡丹种植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基地认定;加强牡丹观赏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引导牡丹观赏园进行特色化、差异化改造提升。
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户等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牡丹适度规模种植。
鼓励引导在沿黄公路、国有林地、城市出入口、绿化带、公园、绿地等区域种植牡丹。鼓励采用飞地种植、异地建园等模式拓展种植区域,扩大菏泽牡丹影响力和知名度。
Local Regulations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