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本市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清单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统一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一网通办”。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协调解决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对办不成事项,由相关政务服务单位签字确认。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强化部门业务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端受理、一次联办;梳理共性高频基本政务服务事项和各类主体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建立健全一类事服务场景。

本市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快应”原则,推动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完善运行服务机制,加快网络站点建设,打造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