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

(二)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

(三)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五)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六)依法制定博物馆章程。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