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6

In force

债务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核实后予以公示。

债务人所欠雇用人员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费用,包括应当为雇用人员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依法应当支付给雇用人员的补偿金等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核实后予以公示。

前两款规定的债权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复核。管理人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复核。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或者管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出具复核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