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3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相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Article 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