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宣传等具体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工信、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应急、林草、市场监管、金融、城管、数据等有关部门以及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