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市、县(区)志愿服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志愿服务建设,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推动机制,建立志愿服务记录、评价和时间储蓄、嘉许回馈等制度。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依法设立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支持。学校可以将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