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发现存在下列合法性问题的,应当提出意见: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关于立法权限的规定;

(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作出调整和改变;

(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四)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明显不一致,或者与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原则明显相违背,旨在抵消、改变或者规避法律法规规定;

(五)与上级或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违背;

(六)具有司法解释性质;

(七)超越权限,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

(八)超越权限,违法设定国家机关职责;

(九)违背法定程序;

(十)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