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公民应当文明旅游,自觉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二)服从景区景点引导和管理,爱护环境卫生,不得从事危及他人以及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三)不得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毁损文物古迹、景物和旅游设施;

(四)不得向旅游从业人员提出不合理要求;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