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松花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活动。

对在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