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种业发展规划,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种业发展激励机制,协调解决种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种业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扶持粮食作物良种培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加强粮食作物种子科学研究和生产基地、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参与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