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实施城市更新,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推进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更新改造,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二)以功能复合、土地和建筑物利用效率提升为重点,合理配置产业服务设施,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三)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推进燃气、给排水、供暖、电力通讯、道路交通、公交场站、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四)增加公共空间的数量和规模,推动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集约化改造,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五)盘活各类低效闲置资源,推动老旧厂区、老旧街区、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

(六)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梳理、保护和利用更新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

(七)落实韧性城市建设要求,提高防洪、防涝、防灾等能力;

(八)落实绿色发展要求,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打造绿色生态城市;

(九)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与集成运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十)国家、自治区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