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定期筛查、登记报告、看护管理、救治救助等工作,定期研判安全风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发现、协同随访、信息交换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并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以及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