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参与智能制造标准研究,参与智能制造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鼓励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智能制造标准相关的指导、宣传和推广。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