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合作区位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区南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