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级机关运行保障年度计划,对保障事项进行合理安排和统筹规划。
集中组织实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各级机关的运行保障需求,制定集中保障工作计划。
尚未集中组织实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由各级机关制定保障工作计划,列明具体项目、依据、目标、数量、经费等内容,报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