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对本级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对本级公务用车编制、配置、运行、处置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推动公务出行本级统一服务保障和异地联动服务保障。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