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沿海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保障涉海项目的用地用海用岛用林需求。依法有序推进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促进海洋空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市、沿海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用海审批流程,将用海审查与用海批前公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环节并联办理,提高用海审批效率。

探索实施“标准海”供应,统一开展区域整体海域使用论证等用海前期工作,实现单个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用海“拎包入驻”“拿海即开工”。

市、沿海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低效用海退出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