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鼓励船舶对航行、作业过程中发现的海漂垃圾进行打捞、收集。

鼓励企业等市场主体采取以旧换新、直接回收等措施,对渔网、浮子、塑料容器等塑料制品进行回收利用。

探索建立海上塑料废弃物收集奖励机制,对主动收集塑料废弃物并带回岸上处置的,以现金、物资兑换等方式予以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