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藏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鼓励藏医专业人员学习中西医,中西医专业人员学习藏医术,培养高层次的藏西医结合人才和能够提供藏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
取得医师资格的藏医医师,参加其他类别医学专业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医疗技术方法。鼓励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转岗培训或者专业进修,经考核合格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相应的藏医药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