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强化重点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导向,鼓励将知识产权产出和运用作为利用财政资金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等立项和验收的内容和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