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书面答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后,送交代表,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的答复意见同时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