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础设施、设备和作业安全建设。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抗旱、防雹、蓄水、森林草原防火、空气质量改善和生态修复等需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充分利用云水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