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在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内广泛传播。对于偏远地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应急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通知辖区内的群众。

机场、车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轨道交通、隧道、旅游景点(海岸游览区域)、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在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广播以及其他有效设施及时传播。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