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改装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不得擅自改动燃油管路、排气管和消音装置,不得擅自从事其他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活动。

禁止机动车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监测的装置、材料以及妨碍行人或者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照明、音响等装置。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