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到突发事件,服从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要求,配合疏导、疏散工作,不聚集围观;
(二)在室外公共场所进行甩鞭、打陀螺、抖空竹、跳广场舞等健身娱乐活动时,遵守有关活动区域、时段和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三)文明就医,尊重医护人员,遵守医疗秩序;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不侮辱、谩骂、威胁、殴打医护人员;
(四)文明使用网络,不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低俗、淫秽、暴力信息,不以发帖、跟帖、评论、人肉搜索、智能换脸、智能变声等方式谩骂、侮辱、诽谤、恐吓、恶意诋毁他人;
(五)操控无人机等智能设备时,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