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促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缩小“三大差距”。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挖掘特色农产品、农家小吃、农耕文化、山水风景、农事民俗等乡土资源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推动乡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乡村新业态,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向美丽经济转化。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