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产业上下游高效循环利用,打造标志性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建材、纺织化纤、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利用、中水回用的绿色微循环。
发展和改革、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实施高端智能再制造工程。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推行企业数字化清洁生产。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