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旅游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支持旅游职业教育发展和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加强旅游创新创业培训,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人才纳入人才管理,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旅游人才供给体系。
省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健全旅游专业人才管理制度,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按照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原则,建立讲解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对讲解人才实行专业类别单列评审。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