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5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电池为能源,实现电驱动或者(和)电助力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驱动装置的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

低速电动车是指符合国家限定低速标准,由电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能量储存系统的汽车。

Local Regulations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